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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的解决房产经纪人与公司的利益纷争

2013/7/15 10:31:32 房客多 浏览量: |

        经纪人与公司的矛盾是劳资利益冲突的一种,这种矛盾存在于所有的企业中。但是房地产经纪人与中介公司的矛盾是具有特殊性的,因为公司即不提供产品也不提供服务,所有的业务均是经纪人在完成,但经纪人获得佣金的少数(15-30%)而公司则获得佣金的多数(70-85%)。在这里我们来看看美国的经纪人与公司的关系的演变过程。


      (一)经纪人与公司的关系不应是传统的雇佣关系


       美国政府在70年代就开始了所谓的独立合同制下经纪人的特殊就业方式,这种特殊的就业方式结束了经纪人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在这种合同制的就业形式下,经纪人的积极性得到了最大的发挥,使经纪人真正的成为二手房交易的主体,经纪人与公司的矛盾得到了完美的解决。


      目前,国内的中介企业仍然是按照传统的雇用方式来运营,支付经纪人的低薪,同时按照雇员的方式来管理经纪人,但是实际情况却不近人意,经纪人的流动性很大,经纪人对公司的忠诚度很低。


      经纪人与公司的矛盾的最主要表现就是经纪人的私单行为,私单就如同消费者跑单对付经纪人一样,是经纪人对付公司的一个手段,私单的出现和蔓延就是这种不合理的雇用方式的一个症状。


     (二)佣金提成是经纪人与公司矛盾的焦点


       在1973年,RE/MAX首先提出了100%佣金制,即经纪人只是每月向公司交纳一笔固定费用后,经纪人赚取的佣金100%归自己,这种100%佣金制就为业绩好的经纪人提供了最有利的佣金分配机制,比百分比制又前进了一步,目前 RE/MAX是美国本土最大的经纪人公司。


       在美国的经纪行业,经纪人的佣金提成一般在80%,公司的部分是20%,同时有相当一部分的优秀经纪人是采用100%佣金制,也称固定费制,不管在何种机制中,经纪人的佣金提成都远远高于公司的分成。


       1983年,在德州的Keller William公司首次开始实行经纪人内部的利润分红机制,同时这家公司从来不做电视广告,其他广告也非常少,完全靠经纪人之间的人际网络来发展,目前已是美国的第四大经纪公司,有经纪人7万4千人(2006年),而且发展前景良好。


        佣金分成机制是美国的经纪公司的核心战略,只有对经纪人有利的佣金机制才可能使经纪人加入,公司才能发展起来,佣金分成对经纪人越好,公司就越有前景。


       在这对矛盾中,虽然中介公司是决定性的一方,但事实上,解决这个矛盾的却是经纪人,即一个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和普及就改变了以往的佣金分配体制,所以我们可以预测,在国内各大型,中型中介公司不可能在此方面有所作为,而一定是由经纪人发起的小公司来创新,就像当年的RE/MAX 和KELLER WILLIAM 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