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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怎么限制中介卷款

2013/5/31 11:22:15 房客多 浏览量: |

      业内人士称,购房客将不用担心先付款过不了户、中介挪用购房资金等事件的发生。

       今后,广州市二手房交易拟强制将首付等全部放款,存入政府部门监管的专用账户,待手续办妥后才把房款转入卖家账户。昨日起,《关于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通知》,今后,广州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将由自愿选择变成强制执行。其中提出,从即日起对全市二手房交易实行资金监管,广州市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二手房交易所涉交易资金,应当全额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

  强制房款监管将和二手房过户挂钩。《通知》称,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受理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时,要在二手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中获取及核查二手房交易资金收存信息。

    据了解,2008年初,广州发生了创辉租售300多家门店相继关闭、部分中介卷走交易资金等事情。随后,广州便开始尝试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由银行设二手房款托管的专项账户,所有办理二手房交易的资金都被托管在这个类同于“支付宝”的账户中。

  直到目前,广州市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只是自愿选择,并不强制执行。中介人士表示,由于进行第三方托管的时间较长、也有一定的手续要办,因此很少二手房交易会选择托管资金。

  《通知》规定,凡买受人无需贷款的二手房交易,出卖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交易双方为亲属关系的,可以自行交付房价款。出卖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亲属关系的应当提供行政、司法或者公证机关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并由交易双方当事人签署自愿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

  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若正式实施,超九成二手房交易的资金都会纳入托管账户监管。一方面,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二手房交易,全额交易资金都要转到监管专用账户;而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资金,除了用于偿还卖房者原银行贷款外的资金,其余款项也要存入监管专用账户。

  业内人士还表示,若《通知》得以实施,购房客将不用担心先付款过不了户、中介挪用购房资金等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遵循无偿原则,市民并不用为此多掏钱,但是房款在专用账户停留期间,也不产生利息。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与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签订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开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管专用账户收存、划转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不得提现。银行要按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的约定,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不得收取买卖双方当事人手续费。

  而中介要主动告知并协助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不得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