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还曾发生过持这种“阴阳合同”买卖二手房,因房价上涨,卖方主张合同违法撤销合同,买方因此拿不到房,产生不必要诉讼的事例。
如果签订“阴阳合同”,卖方不仅同样存遭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还会给自己的买卖合同埋下隐患。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价格且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和损害国家利益,会大大增加买方的心理变化,如果买方反悔,卖方将面临承担利息、房价下跌等损失,还存在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网签价格外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以网签价格进行交易,卖方将陷于困境中,采取协商、催讨、起诉方式,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主管部门难以监管,房产中介“热心”帮忙、交易双方乐此不疲……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合同”已是公开的秘密,成为业内熟知的“潜规则”,被不少中介认为是“合理避税”。
长期以来,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市场需求旺盛,交易方在专业二手房中介机构的帮助下签订“阴阳合同”,尽可能以较低价格网签、交税,成为业内通行的做法。尤其是在北京严格执行“国五条”细则中“购房所得20%缴个税”的情况下,签订“阴阳合同”更让交易双方乐此不疲。在税负大多转嫁给买方的情况下,购房者因此能省“一大笔钱”。
虽然“阴阳合同”已成为业内的“潜规则”,但“我爱我家”最近还是遭到了房管部门的处罚。据报道,由于一起购房纠纷,卖房者黄女士的丈夫郭先生举报,“我爱我家”与买房人恶意串通,在网签中,将同一房屋的原有房价291.5万元改为200万元,给国家造成税收流失。
对于处罚情况,“我爱我家”不愿过多评价,只是回应“此事已过去很久,罚金处罚确实存在,网签资格并没有取消”。此事被曝光后,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先后咨询过多家中介机构,“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避税”依然是这些中介的一项服务承诺。不少房产经纪人仍然以拥有“熟练操作‘阴阳合同’”的经验,来说明其服务的专业性。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董正伟表示,随着一线城市房价高涨,阴、阳两份不同合同的成交价可能相差数百万元,纳税额也可能相差几十万元。想办法规避国家税费监管就可以少花钱,这让交易方及中介机构“铤而走险”。
逃脱国家税款,两份合同成交价相差如此之多,签订“阴阳合同”的做法难道真的没有风险吗?“从行业整体来看,签订‘阴阳合同’一直都很‘安全’。”一位资深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表示,“‘阴阳合同’很少遇到相关部门主动检查,如果这次不是有人举报,‘我爱我家’也不会受到处罚。”
“逃税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签订‘阴阳合同’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董正伟表示,一些客观原因让相关部门对已签订的“阴阳合同”很难追查。一是双方交易记录销毁了不好寻找;二是工作量太大,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难以操作,哪些部门来查、如何追查也难以明确。
“两份不同的合同肯定是违法的,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只要住建委不处罚,税务局收完钱,法院基本思路是只要通过网签,就认定交易有效。”北京市易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江涛表示,曾在代理案件中遇到有诉讼者提出避税合同无效,但法院并没有支持。